第十一届第一、二次会议

关于鼓励支持农民自主创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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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11-0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万宁市委员会

(十一届一次会议)

提案第23

 

案由:关于鼓励支持农民自主创业的建议

提案人姓名(单位): 符德广

领导审查意见:请市就业局办理答复  冯 炜

 

 

提案内容

一、   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就

业必须要有就业岗位,就业岗位可以通过创业来创造。要解决广大农民的就业问题,除了要广开就业门路,增强二三产业的吸纳能力外,还要大力鼓励和促进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鼓励、促进农民创业是一举多得的有效举措,一是可以有效地整合农村地区现在的各类生产要素,充分挖掘农村发展的潜力,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添更大的动力;二是可以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拓展更宽、更多的渠道;三是可以成为推动新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四是农民自主创业不仅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就业;五是通过引导农民进城开办个体经营、摆摊设点,有利于方便城市居民的生活。

二、   当前农民自主创业存在的问题

农民自主创业环境还不够宽松,鼓励农民创业的扶持政策

还不多,在一些地方仍然偏好于“抓大”为主,对“扶小”关注不够;农民自主创业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农民创业热情高,但主动学习掌握运用政策、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弱,创业的专业知识素质和技能较低,盲目性大;政府服务部门及社会组织提供的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工作还不能满足农民创业的需求,农民创业资金不足等。

三、   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的几点建议

如何培养农民的创业意识,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拓宽农

村的创业门路,是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富民的关键所在。为进一步鼓励农民创业,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经营,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农民创业,政府的核心任务就是搞好服务,通过优质的服务让投资者满意,让创业者放心。在信用担保、信息咨询、科技服务、法律保护等方面多为农民创业开绿灯,搭建一个更加优越的服务平台。为此,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转变职能,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废除歧视与差别,避免政出多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打破行政性、行业性垄断,为农民创业者营造一个与其他公民平等竞争的环境。二是对一批自主创业解决就业的典型由政府进行表彰,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三是鼓励农民多创业,要认真监督和严格控制有关执法机构乱执法、乱收费。四是要重视乡土技术、乡土文化、品牌的保护与弘扬,培育土生土长的能人、领头人,特别是提高村干部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通过能人、干部的示范和宣传,激发广大农民创业热情。

(二)建立健全融资体系,解决农民创业资金来源。为农民创业者提供一个顺畅的融资渠道,建立农民创业融资体系,是激励农民创业的关键性措施。要鼓励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创新贷款服务品种,不断增加小额贷款规模,解决农民创业起步的资金困难。要为农民开办以土地经营权和农村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以解决农民创业资金的不足问题。同时政府在公共财政中要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用于扶持农民创业的创业基金。创业基金主要用于为农民创业提供贷款补贴和贷款担保;对第三圈层的农村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对农民新创办的小企业成功后,一次性给予奖励等,以鼓励农民创业致富。

(三)建立农民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农民创业需要实用技术和技能。政府要利用现有的教育基础设施和科教人员,抓好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和技术指导,帮助他们拓宽生产经营活动的门路,提高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一是制定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创业型农民。在政府统筹下、由教育部门或农委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有效整合农业科技教育资源,培养一大批素质高、懂科技、善经营、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二是实施“新型农民创业培养计划”。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专业化生产的需要,选拔培训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农民,通过政策引导,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将其培植成进行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的中坚农户,提高农业集约化、商品化、专业化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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