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第一、二次会议

关于加强万宁市人民公园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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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11-1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万宁市委员会

(十一届一次会议)

提案第35

 

案由:关于加强万宁市人民公园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姓名(单位): 翁良文

领导审查意见:请市城市管理局办理答复  冯 炜

 

 

提案内容

万宁市人民公园是我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投资建设的万城镇城北新区“五路一园”项目之一;位于万城镇城北新区万州大道东侧,占地87亩,总投资2000多万元,于200411月动工建设,200510月竣工投入使用。

    人民公园沿万州大道旁的正中位置为公园中的广场部分,面积约1万平方米。广场西侧衬托着挺拔的棕榈树,棕榈树荫下有涌泉和座椅;广场后两侧有旱地音乐喷泉。园中种植热带树木和花卉共100多种,园中景点有落水庭、天域亭、云苑亭、月亮亭、涌泉池和小花园,有高低错落的小溪流和弯曲的林中小道。此外,园中建有约1000多平方米的管理办公用房、80平方米的公共卫生设施和约2000多平方米的停车场。是市委、市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它的建成不仅给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休闲、舒适的活动娱乐场所,同时大大提升万宁的城市品位。可是,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影响力的提升,万宁人口密集,流动人员较多,进入园区的人流量不断加大,人民公园可谓是负重运行,根据相关资料和实地考察、分析、研究,我市人民公园存在以下问题:

    一、设施损坏严重。由于市民好奇心理,公园内的部分设施设备总被“摸一摸”、“抱一抱”、“爬一爬”,致使公园内的部分设施设备损坏严重。特别是旱地音乐喷泉被社会青年用石头砸烂,玻璃碎片满地,广场舞台周边的围栏损坏,而每天晚上又开放给小孩滑冰玩耍,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游人不文明行为较多。由于市民及游人素质差异,公园内游人不文明行为较多。主要存在乱扔乱甩、乱摘乱挂、乱爬乱跑、乱涂乱画、乱踩乱踏等现象,如游人乱扔垃圾、摘花踏草、在树干墙壁上刻画等,给公园增添了许多不文明的乱象。

    三、公园道路建设不完善。没有环公园路,甚至有些地方没有路,但游人图方便,踩坏了花草,已成了路。

    四、公园内管理混乱。公园内晚上商贩云集,各种小吃商贩和娱乐玩具商在公园内杂乱经营,夜晚的公园变成了超级市场,秩序混乱。

    五、公园没有大门或门牌。人民公园作为我市的标志性建筑物,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十年,但还没有给这个孩子起名字,没有公园大门或标志性门牌,我市的部分市民或来我市的旅客无法辨别。

建议:

    一、加大管理力度。一是有关部门可通过地方立法或行业立规,赋予“管理办公室“一定的行政执法和处罚权利,为万宁人民公园管理提供法规依据。二是安排专人分段巡逻督查,做到及时监督及时清扫。做好群众疏导,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适当开放一些专门区域给小孩溜冰、跳舞等,不能在舞台上溜冰,小孩控制不了惯性,容易从舞台摔下来,造成人身伤亡;对损坏公物、砸酒瓶子、加大处罚力度,加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行政拘留。三是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为了有效整治游人不文明现象,建议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适时抓拍不文明现象,特别是恶意损坏公园设施设备行为,及时纠正、处罚、打击。

    二、维修并改善公园设施。人民公园展示万宁人的文明素养和风采,是对外展示万宁的一张最好的名片,因此,所有设施设备都应该及时维修,保持完好。一是迅速维修好已经损坏的各种设施设备。二是尽快规划好,修建环公园路,完善整个公园的道路建设。三是园区内草坪上、树林间已经被游人踩成明显小道的,顺势铺上石板,让其成为小道。四是在公园内树立文明标语、警示语:“禁止……,违者处以……”等。

    三、取消流动摊点。采取人为干预和劝说教育的途径,杜绝公园内的一切流动摊点。采用“公厕、小卖部、分段管理”三结合,人员1-2人,经营小卖部增加适当报酬,便其管理公厕和管理路段。

    四、修建大门或门牌。尽快在公园门口修建大门或标志性建筑物公园门牌,让我们这个出生10年的孩子有个姓名,使到我市的旅客朋友更好找到他,跟他拍照留念,真正成为我市的一张精美的名片,使之成为我市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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