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
机 构 设 置 |
市直属单位工委为正科级建制,内设岗位有:办公室岗位、组织纪检岗位、宣传调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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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能 |
市直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市直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市委对机关党的工作的决定,提出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3.负责任免审批直属机关党委委员(驻万各单位党委委员按本系统干部管理规定配备); 4.负责考察审批市直单位机关党(总支)支部的设立、撤销和调整; 5.指导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6.按照审批权限,审议或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案件的处分决定; 7.有计划地对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 8.配合组织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9.负责指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0.对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 11.执行市委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
联 系 方 式 |
书记办公室0898-62136133 副书记办公室0898-62236199 工委办公室0898-6213293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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