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机
构 设 置 |
1、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信息上报、文字综合、上报材料的审批、公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文电处理、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本部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本部的财务、物资、车辆、会务组织和接待等工作;协助本部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等组织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2、研究室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调查研究,收集市内外组工信息,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负责全市干部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与业务指导;承担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分配的重要课题研究和协作攻关;主办部刊《万宁党建》;承担组织工作的新闻宣传。 3、组织科 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检查和掌握下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设置,承办市直单位设立和撤销党委(党组)的审批工作,研究指导基层组织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乡镇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请示的审批、市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承办上级党代会代表人选的酝酿、协调、考核、选举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指导全市组织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及本部开展的党内有关表彰工作;承办追认党员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党组织统计、党员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党员教育的规划、协调、综合,指导党员教育工作。 4、电教中心 指导、规划、管理全市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经常督促和检查各基层党委的党员电教和远程教育播放收看工作;做好党员电教片和远程教育资料的登记和保存;负责全市电教人员和远程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远程教育接收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作;完成上级分配的远程教育课件制作任务。 5、干部科 宏观指导全市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规定和制度;指导协调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负责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意见;负责考察市委管理的市直单位、乡镇和局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等提出建议,办理任免手续;承办部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强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的意见和建议。 6、培训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并就有关政策、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及国家、省有关单位干部调训的相关工作,负责市管干部的培训及其培训的日常管理监督;负责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与指导;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干部及村干部学历教育与培训。 7、人才科 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并就有关政策、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牵头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直接联系一批高层次人才;负责推荐、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及学科带头人;负责科技副镇长的选派和管理;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干部监督科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组织实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办理省、市委组织部、市委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负责办理市管干部工资报批和市管干部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领导干部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办理我市市委管理干部退(离)休及待遇的报批和市委管理干部退(离)休及待遇的审批手续;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年月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从互联网上收集群众举报;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风的举报;负责信访工作,以及领导班子、干部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并进行查核,提出处理意见。 9、非公党委 负责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党建巡查办 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巡回检查组组建意见,负责协调联系巡回检查组日常工作;对巡回检查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对巡回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市委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综合、汇总巡回检查情况;研究巡回检查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11、信息办 保管市管干部档案和一般干部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材料;办理干部档案查阅、借用和传递;登记干部职务变动情况;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及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和干部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大组工网建设工作。 12、老干部局 宣传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所制定的老干部工作具体规定和细则,督促检查全市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参与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完善工作,抓好老干部政治学习、活动、阅读文件、参加组织生活等工作;协助妥善解决老同志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当好市委的参谋;组织老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和加强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年终统计和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抓好老干部局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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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能 |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案;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全市党员电化教育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市管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办理其任免、工资、退(离)休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市管干部;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乡镇及市直机关干部的宏观管理;承担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项。 (三)研究贯彻中央、省、市委制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全市组织、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干部教育的规定、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七)负责全市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八)指导退(离)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全市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老干部安置、走访和慰问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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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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