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事业单位

社会保险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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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6-14

 

    一、办公室

    二、基金结算股

    三、养老保险股

    四、医疗保险股

    五、保险关系股

    六、工伤生育股

 

    一、负责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登记,管理参保人社会保险档案。

    二、负责受理缴费申报、核定缴费数额,确定缴费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提供应缴社会保险数额信息。

    三、负责按照规定核定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四项保险待遇并按时足额发放。

    四、编制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费年度预决算,进行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支出统计、分析和上报。

   五、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委托,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参保缴费行为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

    六、提供有关五项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必要服务。

    七、负责办理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五项社会保险事项。

 

      

     电话联系:0898-62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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