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事业单位
社会保险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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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6-14
机
构 设 置 |
一、办公室 二、基金结算股 三、养老保险股 四、医疗保险股 五、保险关系股 六、工伤生育股 |
机
构 职 能 |
一、负责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登记,管理参保人社会保险档案。 二、负责受理缴费申报、核定缴费数额,确定缴费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提供应缴社会保险数额信息。 三、负责按照规定核定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四项保险待遇并按时足额发放。 四、编制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费年度预决算,进行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支出统计、分析和上报。 五、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委托,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参保缴费行为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 六、提供有关五项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必要服务。 七、负责办理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五项社会保险事项。 |
联
系 方 式 |
电话联系:0898-6222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