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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万宁市志(1991-2010)》
入志人物的公告
《万宁市志(1991—2010)》修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全方位收集入志人物资料,特诚请市内外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踊跃供稿或提供线索。
一、入志范围、断限和撰写原则
(一)入志范围
1、本志人物篇分为传略、简介、表三种体裁。
2、本志收录人物以万宁籍人物为主,兼收在本地工作或对本地贡献较大的客籍人物。
(二)断限和撰写原则
1、断限:上限为1991年,下限为2010年。符合条件的前志漏录人员。
2、撰写原则:人物传略收录已故的各类代表人物,字数在1000字以内。人物简介主要收录在世的各类代表人物,字数在500字以内。人物表以分类表格的形式收录在世和已故的各类人物。
二、入志人物标准界定
(一)人物传略及人物简介入志标准
1、中共全国党代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2、副厅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
3、军队副师以上人员。
4、地专级离休人员。
5、对家乡有重大贡献的著名侨领。
6、享受国家级特殊津贴人员。
7、有重大影响的艺术家、学者、律师、专家、名医、民间巧匠、武术传承人等。
8、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及国家级以上锦标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及教练员。
9、科技学术界有正高级职称以上且有特殊贡献、有影响人员。
10、热心公益事业,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家。
11、县市正职领导干部。
(二)人物表入志标准
1、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人物标兵、道德模范、先进个人。
2、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处级以上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3、市县副县级(实职)以上人员。
4、万宁境内副高级以上及境外高级职称人员。
5、军队副团级(实职)人员。
6、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7、革命烈士:被评为烈士人员。
8、获得万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
9、百岁以上老人。
(三)符合以上条件的前志漏录人员
三、征集要求
(一)所提供资料必须事实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符合入志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已故人员入志资料,请原所在任职单位和亲属提供证明。
(三)入志人物资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出生地(具体到镇、村)、职务(职称)、任职(获职称)时间、主要事迹。同时,请附上提供入志人物资料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入志人物资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请按征集要求及时报送万宁市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最终入志人物,由万宁市志编纂委员会审定,享有对入志人物材料进行编辑、加工和修改的权利。
联系地址: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505室(万宁市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吴诗亚 13198980388
联系电话:0898—62235858
邮 编:571500
电子邮箱:wndsb5188@126.com
万宁市志编纂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
主办单位:中共万宁市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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