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重申纪律要求 确保“五一”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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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4-28

市纪委市监委:五一端午期间党员干部做这8件事将被严查快处

  

    “五一”、端午两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万宁市纪委市监委下发通知,明确“八个严禁”。

  通知指出,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要严明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严禁公款购买、消费白酒等酒类;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参与打麻将等赌博活动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新风尚的引领者,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引导社会、群众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正统的节日环境。

节日期间,市镇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继续把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前沿阵地,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处置举报线索。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查快处,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万宁市纪委市监委)

 

和乐镇纪委:借电视夜校重申纪律要求

 

426日晚,和乐镇纪委利用海南省2018年第二期“两学一做”电视夜校的时机,就五一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对和乐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强调部署。

电视夜校后,镇纪委书记吴丹强调,五一节日将至,各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保持对自身的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充分营造和乐镇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乐镇纪委将在五一节日期间通过明察暗访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顶风作案、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通报曝光。

同时,镇纪委还通过对各党支部下发通知、全体党员干部群发廉洁短信和在各村委会张贴通告等方式,实现了对镇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提醒全覆盖,并在通告中公布了镇纪委举报电话,保证了节日期间广大群众对于党员干部不正之风的举报渠道畅通。(和乐镇纪委 )

 

南桥镇纪委:村规民约刹酒风

 

严禁酗酒滋事,红白喜事,要破旧立新,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活动……”这是南桥镇桥南村宣传栏张贴的《桥南村村规民约》的条款。

      据了解,南桥镇是黎族苗族聚居山区乡镇,黎苗族同胞热情好客,以酒待客已成为他们的传统习俗,好吃酒赖在家不外出务工现象时有发生,不少群众不堪重负。为了遏制住这股愈演愈烈的“酒”歪风,培育良好的党风民风,南桥镇纪委积极引导各村建立村规民约,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村民小组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遵守的良好氛围,全面发挥村规民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移风易俗,打造廉洁村。南桥镇纪委

 

万城镇纪委:重申“八个严禁”,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

 

“五一”、端午两节临近,万城镇纪委向镇直属各单位、各社区(村)及镇农场发《关于重申“八个严禁”,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

通知要求,全镇各党组织充分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及市委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规定和市十六条实施意见精神,严禁发生违反规定收受节礼,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活动,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8种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令行禁止。镇纪委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对两节期间在辖区内发生的“八个严禁”行为以及“四风”问题,特别是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力、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通知》强调,镇纪委将按照“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联合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成立明察暗访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纠正和查处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最后还向公众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和来信来访地址等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举报。(万城镇纪委)

 

长丰镇: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长丰镇纪委近日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五一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在“五一”节日期间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严禁公款购买、消费白酒等酒类,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参与打麻将等赌博活动等。

    《通知》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新风尚的引领者,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引导社会、群众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正统的节日环境。节日期间,镇纪委将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按照“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继续把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前沿阵地,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查快处,并将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长丰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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