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万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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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05-11

一、《万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海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万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万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目的

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机制,保护万宁珍贵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三、《万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生命权,把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和公共设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资源造成的危害。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属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市政府负责应对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本预案涉及的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确保在处置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加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四、《万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镇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镇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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