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宁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第32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万宁市和乐镇港上、港下、群乐、盐墩、发兴居委会附近小海边餐饮、养殖、建筑及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水、垃圾全部排入或丢入小海内,污染海水。
接到举报后,万宁市高度重视,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和乐镇政府、海洋与渔业监察港北中队等单位,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现场调查,举报件所反映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之前已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养殖和餐排占用海域无序经营,废水、生活垃圾排入小海,没有发现反映建筑垃圾问题。
针对养殖和餐排占用海域无序经营,废水、生活垃圾排入小海的问题,万宁市已制定《关于印发万宁市万宁小海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解决当前万宁小海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恢复万宁小海生态平衡,快速实现万宁小海生态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
据了解,万宁市自8月份以来积极开展对全市海域及岸带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促使我市沿海地区岸滩水域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满意度。
下一步,万宁市将会编制养殖滩涂规划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海域使用正规有序。对小海治理目标是,到2018年上半年,万宁小海水质达到Ⅲ类海水水质标准,2020年达到Ⅱ类海水水质标准。(梁振玮)